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(2023-2035年)的通知
- 2023-10-18 11:14:05728
 
  工信部联重装〔2023〕181号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、科技厅(委、局)、财政厅(局),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有关中央企业,各有关单位:
 
  现将《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(2023-2035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
 
  附件:《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(2023-2035年)》
 
  工业和信息化部
 
  科学技术部
 
  财政部
 
  中国民用航空局
 
  2023年10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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